各二级学院:
根据《肇庆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肇学院〔2009〕61号),现将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我校2016级已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的全日制本科生,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未受到任何校纪处分,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者,这次均可申请修读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二、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说明
辅修课程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所规定的主干课程,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取得辅修课程证书。
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取得第二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
双学士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跨学科取得另一个学科专业的毕业资格,并符合该学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获得双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6月9日—7月9日,在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学院的教务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录取程序
1.修读学生到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学院的教务办公室领取或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修读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各专业所修课程及进度安排可在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学院查询。
2.修读学生的报名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连同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正面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开具的第一专业课程成绩单(由于缺本学期成绩,成绩单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打印后补交)等材料交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审核时注意,必须是跨学科修读另一学科的专业才能报读双学位,否则只能报读双专业或辅修课程。
3.各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学院,在下学期第一周内审核报名学生材料,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通知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按时缴费。
4.在9月25日上交“肇庆学院辅修专课程、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分及缴费申请表”至教务处前,2016级学生退修双专业、双学位,无需到教务处审批。
五、缴费方式
1.请各开设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二级学院,根据录取学生情况认真填写“肇庆学院辅修专课程、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分及缴费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此表作为统计修读学生情况及学生缴费的依据,修读学分及缴费按学期统计并缴交),一式2份于9月25日前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340175847@qq.com,并把电子数据通过财务处网站[用户登录→代发代扣→建立项目学生]上报(项目名称应为××学院2017-2018学年上学期修读名单,数据类型选择4:辅修、第二专业等,可Excecl直接导入,咨询电话:2716199)。
2.学生在 9月30日 前把应缴学费存入已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设银行卡上,由财务处直接扣缴。
六、上课时间
辅修课程、双专业、双学位的上课形式(单独编班或插班)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单独编班的授课时间也由各开课学院决定,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寒暑假进行。插班的学生在第二周开始上课,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安排并通知修读的学生。
七、教材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订教材,需订教材的学院可直接到教材科办理,书费从学生书费中扣除。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