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学院〔2003〕1号,2012年修订)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使用优质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规范教材的订购和管理,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订购
1.全校全日制学生所用教材,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订购和发放。
2.教材每年分春、秋两季订购,4月底前订购下一学年度教材。新生只订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教材,11月底前主要订购新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并补订部分课程教材。
3.教材订购实行“计划管理,按订发放”的原则。
4.各类课程须优先选用全国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规划教材、重点教材和面向21世纪教材,应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或修订版教材,杜绝使用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协作编写教材、自编教材和质量低劣的教材。
5.教材科应为教师选用教材提供尽可能详尽的信息资料,并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全校教材资料信息库,积极开展新版教材的宣传和推荐工作,为教师提供教材咨询服务。
6.教材订购程序:各教学单位师生用书由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开设课程的要求,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的教材版本,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经办人报送教材科审核订购。公共课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按程序订购。
7.各单位须按教材科提供的样式以打印方式详细填写教材订购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教材科报送一份。教材科接到订单后要认真审核,审核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用书单位协商解决。
8.在教材预订工作中,各单位须有专人负责,防止漏订、错订、重订等情况的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漏订、错订使学生不能按时拿到教材者,按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而自行购回教材的,一律不予办理报账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自行购书者负责。因特殊情况需要自行采购教材者,须经所在单位和教材科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购回教材后应及时送教材科登记入库,由教材科按规定发放或保管。
10.为减轻学生负担,凡已订购的教材,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或其他原因而随意变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领本单位预订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否则由预订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11.各教学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非本单位预定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向学生推销各类教学用书。
12.某些课程确因没有适用的出版教材而需要印制自编教材或讲义的,按照《肇庆学院关于教材(讲义)编写的暂行规定》执行。
13.全校个性发展课程教材,以学生自愿为原则。需购买者以班为单位,统一收费到教材科订购。
二、教材的入库
1.教材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教材数量、单价、出版社、作者等是否与订单相符后再行签收。
2.教材入库要按学院、专业分类存放,并填写入库单,以便发放。
三、教材的供应
1.向学生发放教材前,教材科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2.发放学生教材以班为单位统一领取。各班学生领取教材时须出示学生证,所领教材务必当面点清,过后概不负责。
3.发出教材如确有装订、印刷等方面的问题,可到教材科登记退换;教材遗失可以补购,成套教材按套书供应,不零售单册。
4.转专业、复学的学生,所用新教材由本人直接到教材科购买。
5.专升本的学生使用新教材,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材科购买。
6.教师用书及各单位教材建档用书,一律由教学秘书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教学用书领书凭证”到教材科统一签领。
四、教材款的结算
1.学生书费按规定预交。学生历年所交书款在毕业前总结算,多退少补。
2.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时,必须先结算清已领教材书款,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3.各单位所领教师用书和教材参考、建档用书的费用,一律由用书单位承担,每学年结算一次。
4.教材费的开支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五、教材库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库房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凡出库教材均应登记数量,办理签领手续,做到账目明细清楚。
2.加强库房安全管理意识,定期检查防盗、防火、防水、防蛀等安全防范设施。管理人员下班时,要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3.保持书库整洁、卫生,保证教材不受污损。
4.因工作失误造成书库重大损失者,按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